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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花家舍 第40节 最终她放弃了抵抗(第1页)

一句话没说完,早把秀米吓得目瞪口呆,手脚出汗,周身一阵冰冷。呆了半天,心中诧异道:这个念头,倒是有过,当时也只是在头脑里一闪而过。可自己心中不经意所想,韩六又从何而知?刚才韩六关于“人心”的一番话,就已使秀米心生敬佩,看来,这个尼姑绝非是庸常之辈。可一想到自己一举一动,乃至整个心思,竟都在对方的洞察之下,秀米还是觉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说一句不中听的话,那王观澄要是换作了你,结果也还是一样的。”韩六接着说道。

“何以见得?”秀米笑着问她。

“你能想到的,以王观澄那样一个熟读经书的饱学之士,焉能想不到?你能做到的,王观澄那样一个为官四十余年,有城府,有心机的人又焉能做不到?古人说,事者,势也。势有了,事就成了。不然的话,任凭你如何算计折腾,最后还不是南柯一梦?那王观澄心心念念要造一个人间天国,只是在追逐自己的影子罢了,到头来只给自己造出了一座坟墓。”

韩六掸掸身上的草屑,站起身来,去灶上泡了茶,给秀米端了一盅来,两人仍坐在灶下说话。到午夜时分,秀米才回屋睡觉。

经过堂屋的窗下,她看见花家舍的大火已经熄灭,屋外一片漆黑。

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一日。薛祖彦日前被杀。十月初九深夜,一队官兵从梅城出发,披星戴月,于夜半时分包围了祖彦的住宅。其时,祖彦与歌妓桃红正在酣睡。梅城协同与祖彦有同年之谊,趁乱当即杀之。那李协统原本就是夏庄人氏,他还担心将祖彦捉到县城之后,经不住夹棍之苦,供出一干乡亲,让生灵涂炭,此人虽是朝廷走狗,却行事周密,一丝不乱,亦仁亦谋,可敬可敬!祖彦头颅割下后,装入木柩送回梅城,尸体当即抛入村口苇塘之中。行大事不免流血,祖彦之捐躯,可谓死得其所矣。

秀米前日所言的垂钓者,定是密探铁背李无疑。如此说来,夏庄联络点早被他盯上。

唯会众诸人委实可恨。祖彦一死,即作鸟兽散。或逃往外地,或藏匿山林避祸,害得祖彦遗体在水塘泡了一天一夜。从长洲回普济后,当夜即央一位渔人前去收尸,置棺安葬于后山谷,花去纹银十三两。此款先由我垫付,待事成之日,再从我会会费中支取。

后又去联络会众,商议对策。不料,这些人一个个都已吓破了胆,或者借故不见,或者早已逃之夭夭。夜深时总算摸到了张连甲会员的家门前。他家的屋子在夏庄西南,叩门山响,无人答应。后来,卧房里总算有了灯光。张连甲那婆娘敞着衣襟,妖里妖气,下身只穿一条短裤,出来开门,她问我因何而来,要寻何人,我即用暗语与她联络。她先是佯装听不太懂,后又道:“我们家没有你要找的人,你走吧。”我当即忍无可忍,气愤填膺,夺门一头撞进去。那婆娘吃我这一撞,也不敢叫,只揉着她那大奶子低声叫唤:“疼死我了,疼死我了,呀呀……”

我冲到内屋,那张连甲正披衣在床边抽旱烟。睡眼惺忪,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遂请他与我去分头联络,召集会议,商议眼下局势。那张连甲竟然眯缝着眼睛对我冷冷道:“你只怕是认错人了吧?我一个庄稼人,哪里知道什么这个会,那个会的。”我当即对他这种懦怯和装聋作哑无耻行径进行了一番训斥,谁知他冷笑了一声,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把明晃晃杀猪刀来,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滚出去,再不滚,我就拿你去见官。”

事已至此,我唯有一走而已,若再与他嚼舌,说不定他真的就要将我来出卖。张季元啊张季元,此情此景何等叫人寒心,你可记住了!但等有革命成功的一天,誓杀尽这些意志薄弱之徒,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张连甲,还有他那个狐狸精的妖婆娘。她的腿倒是蛮白的。一个庄稼汉,怎么会娶到如此标致的妇人?杀杀杀,我要把她的肉一点点地片下来,方解我心头之恨。

芸儿这几天言语神情颇为蹊跷。明摆着逼我走的意思。可我现在又能去哪儿呢?梅城是回不去了,去浦口太危险。最好的办法是经上海搭外轮去横滨,然后转道去仙台。可这一笔旅费从哪里来?

小驴子还是没有任何音讯。他这一走已近一月,不知身在何处。

芸儿晚上到楼上来,不住地流泪。她说,若非情势所逼,她端端不会舍得让我离开。我当时心中烦乱已极,顾不得与她寻欢。两人枯坐半晌,渐觉了无趣味。最后芸儿问我还有什么事要交代。我想了想,对她说,唯愿与秀米妹妹见上一面。那妇人一把将我推开,睁大眼睛怔怔地望着我。她一边看着我,一边点头,眼睛里燃烧着惊慌与仇恨,我也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头皮发麻,心里发虚,手脚出汗。末了,她冷冷地,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有什么话,现在就说,我自会转告她。”

我说,既如此,不见也罢。妇人愣了一下,就下楼去了。不过,她还是让秀米到楼上来了。

倘若能说服她和我们一起干,该有多好!

妹妹,我的亲妹妹,我的好妹妹。我的小白兔,我要亲亲你那翘翘的小嘴唇;我要舔一舔你嘴唇上的小绒毛;我要摸遍你的每一根骨头;我要把脸埋在你的腋窝里,一觉睡到天亮。我要你像种子,种在我的心里;我要你像甘泉,流出那奶和蜜;我要你如花针小雨,打湿了我的梦。我要天天闻着你的味儿。香粉味、果子味,雨天的尘土味,马圈里的味。

没有你,革命何用?

白衣女子的尸体是早上发现的。秀米赶到湖边时,韩六正用一根竹竿要把她拨弄到岸边来。她的脖子上有一圈珍珠项链,脚上一双绣花鞋,鞋上的银制的搭襻,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其余的地方都是赤裸的。身上布满了铜钱大小的烙痕,就如出了天花一般。她的皮肤白得发青,在湖中浸泡了半夜,脸看上去微微有点浮肿,乳房却已被人割去。树叶和小草的灰烬覆盖着她的身体,在水中晃荡,就像一杯酒在酒盅里晃荡。

她那个纤细、骨节毕露的手指血肉模糊,可惜已不能用它夹住一枚棋子;两腿中间的那片幽暗的毛丛,像水上衍草参差披拂,可惜已不能供人取乐。

罪孽罪孽罪孽,罪孽呀!

韩六似乎只会说这两个字。

花家舍已被烧掉了三分之一,那些残破的屋宇就像被蚂蚊啃噬一空的动物的腹腔,还冒着一缕缕的青烟。湖面上散落的黑色的灰烬,被南风驱赶到了岸边。村庄里阒寂无声。

一夜之间,花家舍有了新的主人。庆寿已经落败。他的姨妈遭人戏弄。他们当着他的面,在她的乳房上绑上一双铜铃铛。(这双铃铛曾经也绑在她的脚上),又用烧红的烙铁去捅她,逼得她在屋子里又蹦又跳。他们让她笑,她不肯,于是他们就用烙铁烫她的肚脐眼,烫她的脸,她实在挨不过去,于是她就笑。他们教她说下流话,她不会说,他们就用榔头砸她的手指,他们砸到第四根,她就顺从了。她一边不停地说下流话,一边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的丈夫。庆寿被绑在椅子上,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冲着她不断地摇摇头,示意她不要顺从。可她还是顶不住疼痛,次次都依了他们。最后小六子自己厌倦了,烦了,就用快刀将她的乳房旋了下来。

这些事是秀米后来听说的。

庆寿的死要简单得多,他们用泥巴堵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喘不出气来,也吸不进。憋得撒了一泡尿,就蹬腿死了。

这事也是她后来听说的。就是这个小六子,花家舍的新当家,派人来岛上送喜帖。他要和秀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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