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对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充满了依恋之情。
他说,此次远去非洲,恐怕要在那边干上10多年了,下次再有机会回到这里,恐怕头发都要全白了。
看着他的感伤,想起当年度假的快乐日子,我心里也觉得挺不是滋味的。
沈先生问我,想不想逸晨先生。
我说,当然。我非常想念逸晨先生。没有他的搭档,我常觉如失一臂,空荡无从表达。
我告诉沈先生说,逸晨先生出家后,公司很快给我选了新的搭档。但是,连续换了几个,感觉合作都不怎么默契,无法达到心有灵犀的状态。
主要原因,应该是我这方面的。
为了避免更多的不愉快,有段时间我一直没有固定搭档,什么事情都是自己独力去做,感觉自己就像孤魂野鬼一样,又如无根的浮萍随波荡漾。
就像来度假,也是我一个人自己来的。
沈先生说,来了度假营地,感觉会不会好一点呢。
我说,虽然睹物思人,心头别有一番滋味,但比起写字间里的孤单,这里的孤单还是更亲切一些。
我在森林里感觉更加踏实因为逸晨先生,此时此刻也在森林里,虽然不是同一片森林,虽然我们中间相隔了整个亚洲大陆。
沈先生说:“我想,逸晨不会再回到我们中间了,他是下了大决心的,决定从此永远离开我们这些俗世中的浮尘。”
他说:“所有的人里面,除了梁欣,我想,你会最想念他的人了吧。”
我默默点头。
沈先生说:“心心,他还会回来见你的。相信我。搭档了这么久,从精神上说,你们早已是彼此的一部分。你们是不可分离的。”
“但他不会再回到从前的生活中去了,”沈先生说,“即使他还会回来看看你。”
我说:“没关系。”
我说:“我会去追随他的。”
第九百七十二章 铃兰花开(下)
(一)
虽说繁花各自开落有时,但也常有例外的情况。
就比如现在,铃兰花已谢了整整一个月了,在一个黑森森的密林深处,却还有一朵兀自在开放,散发着馨香。
人有时也会这样。
在某个静寂的地方,在人间的一个暗角,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人,人们以为他“活过时了”,不理睬他。可他却出人意料地走了出来,光彩夺目,宛若花开。
中村贤一就是一个这样的作家。
中村从小就喜欢写作,但他出身贫寒,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家里人不同意他去学风花雪月的文学专业。迫于生计考虑,他选择了汽车制造与销售、工商管理这样的专业,并且考取了政府的公派留学生,来到中国学习汉语。
学业完成后,他签约进入了三菱重工、本田这样的大型重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多年来一直在中国市场摸爬滚打,最后和高雄的公司也发生了业务往来。
多年来,我们一直都是在商业领域合作。但我一直都还坚持着笔耕,这一点让他非常羡慕。
我时常鼓励他动笔写点什么,并向spe的经济类书刊编辑们推荐了他。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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