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点没喷出血来,尼玛,一人五百,抢钱哇!当下就编了条短信准备回绝了,哪知还未点发送又收到一条:哈哈,骗你的。单有人买,人来就行。
我松了口气,一边庆幸着短信未发送一边又开始阴暗起来,这好大一笔钱哇,谁当冤大头呢?想想高中的同学有不少都发展得不错,有在外企的,有当公务员的,也有自己开公司的,到时候免不了问候比较一番。其实每年的同学会除去吃饭唱歌以外谈论的话题都大同小异,开始几年比工作比收入,接着比男友比老公,再过几年就该比孩子了。
我不敢说我是同学中混得最差的一个,但我知道我永远成不了混得最好的那个。有许多现实印证了在学校里学习最差的人,往往到了社会上会混得很好。就好像今天给同学会买单的赵小庭,丫当时差点被勒令退学。
一顿酒菜吃下来,大家都相互探了探底。于是该热络的热络,该浮云的浮云。势利这玩艺儿从来都这么直接给力,你们懂的。
每次惯例,吃完饭就得去唱K。赵小庭早就在金玉堂附设的KTV里定了个豪华包,吃完直接上楼唱歌。我原来是想趁乱溜走的,但不知是哪个家伙喝高了无情无耻又不无残酷地扯着我吼,“不准走!嘿嘿,郝炯,你又没男朋友也没老公,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单身的都不准走!”
我内牛满面地坐在包厢里听男同胞们吼完一遍又一遍的单身情歌,女同胞就比较含蓄了,就点些轻快风格的歌曲。后来啤酒上多了,人也都喝多了,放开了,紧接着什么神曲都出来了。
这边男同胞吼一曲‘霸王别姬’,那边女同胞唱一首‘夫妻双双把家还’。紧接着什么义勇军进行曲大刀向鬼子头上砍过去甚至连地道战都出来了,我也喝得高了,刚想跟着吼上两句旁边的人就递了话筒过来,“郝炯,这首歌你来!”我豪气万丈地接过话筒,刚听了个伴奏旋律就囧住了。
艹,这不是少年先锋队队歌么?
但下面的人已经起哄了,我也硬着头皮唱起来。要说唱歌这档子事还真是得有人起哄才好,越到后面越放得开了。我唱到兴起索性放开嗓子吼,反正都喝多了也不怕失态——刚才赵小庭还把鞋子倒扣着顶到头上去了咧。唱完后我华丽丽地划着舞步权当谢幕,听得下面有人叫再来一次。我不由地有些飘飘然,但下一曲的配乐已经响起,我生来就不是麦霸的料,只得把话筒转手给别人。
到了凌晨一点多,多数同学都散了。我精疲力竭地从洗手间转出来,过道里依然充斥每个包房里传来的歌声与嬉闹声,震得耳膜都发疼。摇头晃脑地扶着墙壁往前走,擦身而过的是光怪陆离还是浮世繁华都与我无关。
“525,525……”我默念着包厢号码,努力在迷离的灯光下找出匹配的那三个数字,“这个是521哈……那再过一间。”
的门前站着一个男人,个子很高,隐隐约约地看不清脸。
“请让一下。”我说着就闭上眼,过了几秒再睁开。人,还站在原地,就挡在我面前。莫不是我走错了?我抬头确认了一下包厢的号码,是525没错。
“呃……请,请让一下。”我伸手去拔他,“你挡我路了。”
男人终于开口了,声音蛮好听,语气也算得上温和,“你的红领巾唱很得不错。”
“谢谢哈!”我傻乎乎地笑着,被酒精麻过的脑袋没有发觉丝毫的不对劲,甚至还小自夸,“这可是我的保留曲目。”
男人再一次开口了,这次他不但口气更加温和,还多带了些笑容,“很高兴见到你,路人甲小姐。我是林栩的哥哥,林戬。”
“名字怪熟的……对了!和那长三只眼的一个名儿。”我笑起来,“不过他是叫杨戟来着,你叫林戬……戬……林……戬……”我反复念叨着他的名字好几遍,越叨叨越觉得心神不宁,待到大脑深处某根神经啪地绷断后我就像是被人点了天灯似地速度开了窍,一手指就戳上他的鼻尖,放声嗷嗷叫,
“林戬——————”
在我持续尖叫的期间,他身后和我身后的包厢房门打开数道,几拔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人蜂拥而出,推搡之余不忘叫骂:
“卧槽,这个时间临检,警察闲得慌了!”
“大过节就喜欢临检,临检个毛线!”
“临检你妹,河蟹你妹哇!”
那群怕临检的不法之徒一边叫骂一边往外涌,我趁乱也想混水摸鱼地溜走。但林戬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语气倒是挺淡,“别急着走啊,路人甲。”
他这一抓一拽,我觉得自己那胳膊都快被扯断了。于是更加确定了他不是个好东西,意图亦是不良。一只胳膊在他手上又怎么样?我还有另一只胳膊和一双好腿,照样能脱身。借着人流的涌动,我一边扒着墙一边使劲又踹又踢,每一脚都不落空的,终于踢得他松开了手。
我抱着胳膊拖着两管鼻涕就往外冲,一边冲还一边吼吼着,“我不是路人甲,我不是红领巾,我什么也不知道哇啊啊啊……”
呃~
把油条掰成小段泡到豆浆里,我唏里呼噜地吃了起来。耳边老郝媳妇嗡嗡的唠叨声不断,无非就是抱怨,“……你说你这运气,好好的去个同学会也会瘸了条腿回来,怎么搅的?……”连着几天一早都是听这抱怨,我那火气是蹭蹭地往上窜。可转念想着嘴里吃的饭是人家做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人家洗的,那火也就下去了。我耷拉着脑袋吃完了豆浆油条,把碗放到池子里泡上。
说起来我这条腿瘸得实在冤枉。
那天林家那三眼哥和天降神兵似地突然就戳到我跟前,那表情那神态,根本就是来秋后算账的。算是我有急智,也算是那三眼哥大名渗人,更多亏了河蟹社会临检当道这才让我趁乱逃跑。
当时那混乱得都没法儿说了,我才脱开林戬的手整个人就被卷进了汹涌的人群中,脸都被挤得变型了。生于太平盛世长于平凡时光中的死老百姓哪经历过这种阵仗,拼着最后点力气挤出门口,还来不及顺口气就被后面的人拱到路中央。大马路中央有什么?当然是车来车往,跳得快避开了车子,但倒霉就倒霉在落脚的时候,高跟鞋卡在下水道的铁栅栏上,使劲儿一拐,瘸了。
事后我曾经千百次地回想着,那晚到底是不是我在作梦。如果没拐到腿,我绝对会把那晚的奇遇当成梦境,就这么糊弄过了算了。可疼痛是那么真实,真实到想自己骗自己都不可能。那天以后,我天天都胆战心惊,一到晚上就做恶梦。梦里什么也没有,就三只灯泡似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然后红黄蓝绿地闪颜色。
在家呆了几天,人不但瘦了一圈,连神色都憔悴不少。等我能下地一瘸一拐地走路了,我立刻跑去开张。囧然小漫是我的所有经济来源,关店一天就损失一天,没有收入我拿什么付房租水电卫生费税费管理费?
看我几天不开门,一来就瘸着腿,邻店的店主们纷纷来关心。我一一赔着笑脸,说走夜路不小心,一脚踩空摔的。大家表示同情之余还送了不少东西,奶茶店的送奶茶,炸串店的送炸串,山寨汉堡店的就送炸鸡块,甚至文印店的小妹都来送了串香蕉,至于那情趣用品店的……就免了,她敢送我还不敢收咧。
闲下来的时候我不免会想起那个叫林戬的男人,说真的那晚我挨他挺近的,可现在却完全记不起他的脸。除了黑灯瞎火的外部环境外,也是因为我喝多了脑子不太清醒。我曾一遍一遍地翻看着天边网上的那个贴子,试图找出林家三兄弟特别是林戬的清晰照片。但在这个八卦的世界里,每天都有不断发生的激情基情与□,比如这两天热门就是一对男明星搅基结果分别被女友和老婆发现,炒得沸反盈天。关于这件事的贴子被顶到三百多页,原来飘在首页的那个林氏集团的贴子已经沉到第三页去了,应该也没什么人会继续爆料。
我咬着香蕉上网看八卦,冷不丁地面前压下一团黑影,合着一股子很甘冽好味的橙子味香水。是一个打扮很正式的年轻人,穿着黑西装白衬衫,戴着金边眼镜,非常斯文的模样。
我呆滞了不到半秒,手里啃到一半的香蕉往左边比了比,“修真和武侠类的在那边架子第三排。”小白领类都比较喜欢这种跳脱正常世界的玄幻小说,林子曾经和我讨论过这些人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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