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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内敛,宽容而坚忍,年轻时也常被讥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则很难被辨识出来是英雄的。

数千年来,不少史学家及小说家,都以刘邦早年的浪荡成性,从心底里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刘邦的真正“才气”。他们对于日后楚汉相争时的表现之评价,也大多较倾向项羽,认为刘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运气太好罢了。

其实刘邦最伟大的,在于他的可塑性,环境让他幸运地脱离了传统农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态,使他更有机会去突破,以适应乱世的变局,这种人弹性大,机会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气及心志,别人处处计较,而我事事糊涂,别人争先恐后,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样,兼容又宁静,好像微风一般,轻轻的但不停止。众人都急于表现,急于成功,只有我顽固而愚蠢,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养生之“道”。

刘邦似乎是天生的领袖人才,没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没有生活压力,三十多岁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业,不受世俗“功利主义”所限,刘邦的个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于此。

但刘邦绝不是没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于小时候,长得好看,又有天生72个黑子的“异相”,从小“知名度”就够高,但却能不骄纵懦弱,反而成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刘邦确实是够幸运的。

刘邦大传……第二章 崭露共角

第二章 崭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角头亭长,脚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

“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

亭长就是类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职位。

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不小。亭便是一个官衙,亭长也是有办公室的,在专制社会,算是相当威风的职务。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接待官员,对刘邦而言是件苦差事,还好亭的单位实在太小,会来的长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缉盗官员。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较豪迈,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后面这件工作,刘邦倒相当胜任。由于平民时代便结交不少角头兄弟,黑社会那一套对他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诬蔑廛态度的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内,泗水亭虽难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过大纰漏。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如同现代的“义警”。只有刘邦属“吏”职,对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制作了一顶“冠”。“冠”在当时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战国时代,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所以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于是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远赴作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订做。

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据说这顶冠,刘邦非常喜欢,一生都戴着,即使日后成了大汉王朝的创业皇帝,在平常休闲时候仍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不过是一顶冠就这样坚持,可见刘邦的个性并不轻浮,虽然偶尔有些浪荡,但其实是相当有主见且执着的。

由于“官场”中的朋友本来便不少,如今当上亭长,更可借此大展人脉关系。《史记》上记载他“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轻时便不用工作且到处游荡的刘邦,自然养成喜欢到酒楼等声色场所的习惯。

如今当上亭长,黑白两道的兄弟多了,更需要交际应酬,因此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楼去喝酒。他最喜欢去的是王婆婆和武大嫂的小酒铺子,由于手头钱不多,个性又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赊账。不过,这两个酒铺主人却非常欢迎他,即使酒钱永远欠着也无所谓。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事?据《史记》上记载,刘邦酒量不大,酒品也不错,很容易醉,醉了便睡在酒铺里。两位老板常在此时看到他身上附有龙的影子,深奇之,因而给予优待。这当然是后人制造的神话了。

由于刘邦魁力强、人缘好,喜欢接近他、和他结交的朋友,往往会跑到酒楼来喝酒,而好热闹的刘邦,自然也会尽力和这些人亲切的招呼一番。如此一来,喜欢到这两个酒铺的人愈来愈多,刘邦俨然成为酒铺的“义务交际男”,难怪两位主人特别欢迎他了。

加上刘邦酒品好,醉了便睡在酒铺里,等他醒来的朋友只好继续喝,消费额提高不少,两位老板自然要呵呵大笑了。

其实刘邦也是很慷慨的,酒钱签账时,小费常给好几倍,虚账一大堆。两位老板由他身上得到不少好处,总觉得良心过不去,到了年底便自动毁掉账单以讨好刘邦,希望刘邦继续捧场。

当然有身为亭长的刘邦在,一般黑道分子也不敢到此闹事,刘邦也算是客人兼保镳了。

不过,刘邦倒相当忠实,数年如一日,就只在这两家酒铺“混”,即使其他酒馆有意“挖角”,刘邦也不为所动,捧场如故。难怪王婆婆及武大嫂对他印象特别好,就算喝一辈子也不要钱。

见王风范,大丈夫当如此也

虽然行为放浪不羁,但刘邦和陈胜一样,从年轻时代便有大志。

陈胜的志气,多少是为脱离生活困境的奋斗,但刘邦则属天生的气量。

以信陵君为榜样,便可看出刘邦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当上亭长后,他经常因公干到咸阳,总趁机多留两天,到处闹晃,领受一下大政治环境下的气氛,也增广自己的见识。

有一次,正好碰到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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