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开始玩命飞奔的那几分钟里,我还担心没办法让马停下来。但很快我们就学到,这些马其实是很懒惰的。当最初的恐慌逐渐消去,村庄的灯火也早被抛在身后不见踪影,两匹马就自动慢了下来,只有我们不时踢上几下,它们才肯以比散步快一点的速度前进。那一晚大多数时刻我们都在这样赶路:不情愿地往前冲锋一阵,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漫步而行。我以前从未想过骑马会这么累人。我曾经以为,骑马就和坐着一样简单,但抛开要费劲哄着马往前走不谈,仅仅要保持骑在马背上这一件事,就让我的屁股和腿疼得要命。我的马不断停下来低头吃草,我只能使劲往上拉套住它脖颈的绳子,才能让它抬起头赶路。当我成功驯诱它跑得快一点时,我又在马背上颠簸不停,后来感觉到牙齿都被颠得松动,要掉下来了。
虽然离开村庄不久我们就弃道而行,但我知道,或者说是感觉到,我们仍在朝西南方前进。黎明逐渐冲破黑暗,我发现我们抵达一个宽广的平原,间或有高高的草丛和小水塘分布其间。马儿在松软的地面上择路而行,脚步明显慢了下来。我的马开始从潮湿的泥地里啃草吃,这一次我没有制止它。吉普也停在我身旁,扫视着眼前的一马平川。“如果我们在这里下马,就再也没办法回到马背上了。”
“如果没有一群愤怒的人在旁围观,我感觉可能会容易一些。”我说道,“无论如何,我觉得我再也撑不下去了,必须要睡上一觉。”
“你知道怎么下马吗?”
我耸耸肩。“很显然,这只是小事一桩。过去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挣扎着不掉下去。”我看到在几百尺开外,有一小片灌木林。“我们可以在那睡觉。”
“现在我在哪儿都能睡着。”
我抬起一条腿,双腿并排滑下马来,落地时略微打了个趔趄。我站直身体,感觉双腿因麻木而有些抵触。但我旁边的马这下高兴了,使劲甩着脖子。吉普也跳下马来,落地很平稳,但面部表情因肌肉疼痛而略显痛苦。
两匹马要使劲拖着才肯继续往前走,但拽得太用力了,它们又摇摆着不乐意动弹,幸好没多久,我们终于抵达了那片小树林作为隐蔽之所。我把牵马的绳子拴在树枝上,它们开始从水坑里饮水。在茂密的树林里,地表比外面潮湿的平原略高,吉普坐在一簇草丛上,厌恶地指着自己的衣服。“我好不容易有了几件衣服,又漂亮又干净,现在它们闻上去都是马臭味。”
“这几天,我们闻上去恐怕都不怎么样。”我边说边坐在他身旁,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两个苹果,递给他一个。
“你觉得我们这次跑了多远?”
“很长一段路。我认为,比我们此前几天步行走过的路程还要长。”我知道我们不能一直骑马到达海边,欧米茄人骑在马背上实在是太招摇了,但我们每多骑一天,离自由岛就更近了一些。
吉普吐出一个苹果核。“足够远到扎克不再追捕我们吗?”
我摇摇头。“总之,不只是他在找我们。”那一整个晚上,即便我在马背上颠簸不休,我仍能感觉到神甫,感到她那一束意念在瞄准我们。“并不是说我认为他会停止搜索,但我感觉到的主要是神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在意,为什么对保护扎克如此上心。”
吉普在我身旁躺下。“她为他做事,不是吗?”
“某种程度上是的,”我说,“我是说,她是个欧米茄,而他是议会官员,所以这么说没错。但真的很难想象她会为任何人做事。”我想起神甫眉毛上方专横的神情。
吉普坐起身来。“我差点忘了,这是你的。”他脱掉外面的套头衫,里面是我在第一天借给他的那件套头衫,他把它脱下来递给我,我将它穿在衬衫外面。它已经污秽不堪,这几星期以来一直被他强拉到腰部,因此在脖领处有些变形。我看了看自己穿着它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很抱歉,”他边说边把自己的套头衫又穿在身上,“我想我把它穿坏了。”
“不管我看起来多滑稽,这一刻我们最不应该担心的就是我的衣服。”
“你看起来不滑稽。你看起来很美。”他的语气平淡,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他已经翻身睡觉了,“你看起来很脏,这没错,闻起来也有马味。但你真的很美。”
*
有了马,有好处也有坏处。我们比以前行动更加快速,但也感到过于暴露。两个人在马背上很容易被发现,而想要躲起来却很难。两个骑马的欧米茄人则会引起任何一个路人的注意,更别说议会士兵了。我们一致同意,这两匹马只能骑上短短几天,等穿过这片湿地平原之后,开始踏上有人居住的土地之前,就要把它们丢弃掉。
接下来的日子,骑马这件事变得容易了许多。我渐渐发现,跟拽马脖子的绳索比起来,用腿夹它时,马会跑得更顺从一些。吉普上马还是很困难,只用一条手臂把自己拉上马背实在有些吃力,但他骑马的技术进步很快。走路时他仍有些不稳当,到了马背上则好多了,他会炫耀似的骑马绕着我跑,轻松变换前进的速度。我们行进的速度很快,“日益接近自由岛”这种美妙的感觉,一直吸引着我们不断向前。自由岛在我的幻象中也比以前清晰起来,仿佛从远方的迷雾中逐渐显现一般。当它出现在我的梦中时,我能看到海水边岩石上附着的贝壳发出黑色的光泽,闻到略带咸涩的空气中,有着鸟粪的臭味。
我的双腿仍因骑马而疼痛不已,但我日渐喜欢上了我的马。我常常在傍晚靠在它脖子旁,一只手抚摸它的肩部,另一只手放在它两只大鼻孔中间的凹口上。虽然我一直抗议,吉普仍然坚持认为,我这么做是在跟马进行精神交流。事实上恰恰相反,我感到更有意思的是,当我这么做时我会如此放松,毫无戒备:这些马的存在感如此强烈,无论是巨大的体型还是活力都是如此,但并不是我以前习惯的那种存在感,即我常常感到周围人们精神意识的悸动。当我的脸紧贴着马的脖子,我可以闭上双眼,想象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一个并非先知的普通人对其他人的感受:一个单纯的存在,一副温暖的身躯。到了晚上,我紧挨着吉普入睡时,会想到我跟他在一起感觉如此舒服,是否是因为他丧失了从前的记忆。或许他的思想对我来说如此平和,正是因为他没有过去,因此脑海里没有那么多喧嚣。
他很少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过我惊讶地注意到,他看起来如此快乐。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充满了新鲜感,尽管又饿又累,他大部分时间仍然很开心。有天晚上,当我们把马拴在旁边,在草地上躺着挤作一团时,他试图向我解释这种感觉。
“当你打碎水缸时,就像是大爆炸,这就是我的感觉。并不是说这是一件坏事,而是在那一刻,一切都被分开了,分成之前和之后,就在你打碎玻璃那一瞬间。对我来说这就是大爆炸,爆炸声清晰传来,轰的一声。”
我想起那一刻,脸部肌肉突然一阵抽搐。我挥起扳手,爆裂声传来,在肃静的水缸密室里回荡。
他继续说道:“在那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我完全没有印象。当然,这让人很感伤,我也希望能记起从前的事。但水缸粉碎后发生的事,都是‘之后’。对此我无法否认,这就是我的命。这很难解释,但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很刺激,所有的一切,都是崭新的。”
我叹了口气。“要是我的话,可能没那么激动。”不过,我了解他话中的意思,我也知道自己肩负着对他的责任。我是打破水缸的人,是大爆炸制造者。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他旧世界的启示,还是他新世界的先知,或者两者都是。无论如何,我都了解到,从我挥舞着扳手砸向水缸那一刻起,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或许比那还要早,从他的目光穿过玻璃与我交汇那一刻起。
在沼泽地区,我们只经过了一个定居地。从远处我们就看到一座小山,在湿地当中拔地而起,山顶上有建筑的影子,下面斜坡上稀稀拉拉地种着庄稼。这里位置荒凉偏僻,毫无疑问是一个欧米茄定居地,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太阳落山后远远绕开它走。目光所及范围内,没有一处灌木丛,但在定居地西面半里之外,我们经过一片芦苇地,芦苇长得比马还要高,很适合隐蔽,因此我们在那里停下来过夜。
我们原本计划跟定居地保持距离,天亮前继续赶路,但音乐声把我们吸引了。在我们拴马时,风笛声从沼泽那头悄然传来,在风声足够低时,我们还能听出吉他的琴弦声。这是我离开定居地以来第一次听到乐声。在定居地那些年,我们在丰收之后或者冬至篝火晚会时聚在一起,铁匠莎拉会吹奏风笛助兴。欧米茄吟游诗人有时也会经过定居地,但在过去那些庄稼歉收的年头,很少会有吟游诗人稍作停留,因为根本赚不到一个铜板,他们能期望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一张可以过夜的床,还有一顿没什么油水的便饭。和吉普一起在沼泽停留的那天晚上,距离我上次听到音乐已经过去太久,音乐声似乎不只是从黑暗中传来,更像是来自过去的岁月。动人的旋律一半传入耳中,一半在脑海中浮现。
月牙仍很纤细,因此要穿过沼泽去往定居地的路十分难找。有好几次,我或者吉普,或者我们俩同时踏进齐膝深的水中前行。从欧米茄人那里偷窃食物的良心不安完全让位于饥饿感,但当我们走到近前,看到摇摇欲坠的房屋,还有周围散发着腐臭的潮湿农田,才意识到这里根本没什么可偷的。但我更关注的是音乐。我们蹑手蹑脚穿过贫瘠的田地,来到房屋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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