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二郎二话不说,先是拱拱手,随即立刻是拍马而出。
他穿着鲜亮的盔甲,手里拿着一柄长枪,整个人骑在马上,显得英武不凡。
“沙逊。”
“薛二郎。”
两方见面后,只是通报了一下各自的名字。
然后没有任何的拖延,立即就是展开了交手。
沙逊的兵器,和其余草原人一样,都是锋利的弯刀。
而薛二郎的兵器,却是长枪。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尤其是在马战之时,更是优势大增。
虽然长枪并不是薛二郎最为擅长的兵器,不过他也是耍的极好,长枪在他手里,犹如是蛟龙出海,左突右戳,摇摆不定,势不可挡。
反观那沙逊,却是有点险象环生了,他的弯刀太短,交战起来,实在是太吃亏了,幸好沙逊武艺高强,每每都能避开长枪的戳刺,这才是不至于很快落败。
沙逊的骑术,自然是上乘,他在马上,堪称是如鱼得水,身体稍微晃了晃,便是可以侧身钻到马下,然后再迅速的回到马上。
正是凭借着高超的骑术,沙逊几次都能脱离险境。
每当薛二郎握紧长枪,从对面冲过来的时候。
沙逊都是极为的危险,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戳个透心凉。
假如不是他的精湛骑术,沙逊早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草原人从小就骑马,这几乎是已经融入到了他们的血脉里,所以几乎每个草原人,都是骑马高手,和草原人相比,大康人的骑术确实是一般。
薛二郎很久就入了行伍,也是经历了一些大战,可是他的骑术在沙逊面前,还是不太够看,倘若薛二郎骑术稍微好一点,这一战早就结束了。
“不可急躁。”
“稳扎稳打,这一战,我一定要赢!”
薛二郎没有一丝着急,他在心里暗暗的告诫自己,一定要保持着稳重。
就算长时间拿不下对手,他也不能急躁。
毕竟这一战对于他来说,他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兵器优势太大了。
但是如果他输了,那么他真是没脸见人了,也没有颜面在回到徐乐身边了。
所以薛二郎并不急切,他聚精会神,把握好每一次冲锋。
马战的关键,就是来回对冲。
若是实力相当的话,就要看谁的韧性更好了。
谁能坚持的愈久,那么谁就能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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