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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岚主子,还是我来吧,这孩子皮的紧,您身子不适,别累着了。”

一把将孩子牵了过去。

小熙频频冲紫珞观望,并不想离开,直到锦儿取了什么东西给他吃,他才把注意力移到别处——那孩子很贪吃,而且很挑食,跟紫珞一样尽挑稀罕的吃,想要令他对食物产生兴趣,那必是花过大心思的。

紫珞看得出,锦儿已然把君熙当作了自己的私有物,不许别人多瞅上一眼。

她会这么宝贝君熙,全是因为小熙如今是萧王手中的宝贝:锦儿只要把他给服侍好了,自会得来萧王的器重以及怜爱。

而她之所以会这么急巴巴的把孩子带开,应该就是怕被紫珞抢去了这份照看“小公子”的殊荣。

“看样子,你挺喜欢孩子,也很会和孩子沟通?”

金晟不阴不阳的话在边上传过来,神色若有所思。

“自然喜欢,这世上,只有不沾世情的孩子笑起来最好看——爷难道没看到吗?孩子笑起来的眼神永远像水一样明澈,就算偶尔怀了一点小心思,也是无害的!招人喜欢的。”

紫珞忽住口,心下想到的是皇宫里的孩子又有几个可以保有这种天真烂漫。

眼前的这位爷,就是自小在算计堆里长大的,每天受人白眼冷落的失势日子,何时尝过那种暖人心扉的亲情——金晟很小的时候,眼底就装进了不属于他那个年纪该有的东西。

嗯,说起来,她与金晟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过一段交情。

***

那时她只有八岁!

北沧承德十年的秋天,年仅十岁的金晟大闹清贵妃辰宴,皇帝大怒,将其扔进静寺逼其思过反省。

在静寺,他被人恶意下毒,双目渐渐失明,差点就死在里头。

那一年,她随母亲来过一次康城,正巧寄居于静寺,母亲不忍他小小年纪死于非命,也是因为紫珞曾苦苦相求,便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他救回。

之后,母亲先行离开,而她则陪他在静寺足足三个月,直待他身体康复,才在韩叔叔的陪伴下随尾母亲而去。

那时,她易着容,化名叫做:千桦——一个由太皇太后派来服侍他的小小宫婢:冒牌的。

如今事隔十几年,相信这个家伙早忘了当年静寺遇到过的小女孩,也一定不记得当初他曾许给过千桦怎样的誓约——

那是一个很孩子气、很具玩笑色彩的约定。

待续!

今日更毕!明天见!

正文 祸起,血溅清王府 2

嗯,那三个月,他们都干什么来了?

她拿他当针灸的对象,每天跟他讲各种历史故事,讲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讲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讲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讲康熙撤藩平台……

在中国,她是大学里的金牌讲师,教的就是历史,最熟悉的也是历史——累

一诺曾到学校听过她讲课,回家后神色古怪的盯着她看,怪怪的说:“若情,你讲课的时候,眼睛会发亮……”

她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就狠命的瞪他,这个人说话不可能没头没脑。

他笑了,摸摸自己的头,敲着后脑勺,自言自语起来:

“今天是第一次旁听你的课,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好像在很久以前就听你讲过很多回了呢!”

当时,她觉得他在说疯话,后来,她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她真的在他的前世做过他三个月的老师,专跟他讲励志型的英雄传奇,以及中国历史上以小胜多、以弱敌众的兵家轶事。

有一点很值得一提,那就是金晟和秦一诺长的一模一样,也正因为这个模样,她才苦求母亲相救与他,并且还特意临时抱佛脚了一回:师从母亲学了一回针灸之法,为的是帮他治眼睛。

是的,第一眼见到这孩子时,她就知道金晟就是秦一诺的前世。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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