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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第2页)

奥帕用手托在魔动十字弓的底部,两颗白水晶开始闪烁光芒,弦一分分向后拉开,三十秒之后上满弦,再用五秒钟换上矢匣,比普通十字弓上弦速度快了一倍。阿尔丰斯接过另一把,取出和弓柄连在一起的把手插入绞盘,这东西比同类轻十字弓还要费力,不过阿曼奇已经考虑到这点,绞盘上有十二格,每一格上都装有水车叶一样的钢制卡轮,射手可以一格格的进行绞动,不必担心弓弦会退回原位,也不需要像轻十字弓那样一次绞到位。

这两种改造出来的十字弓已经不是强壮男人的专用武器了,阿尔丰斯手上那一把就算十二岁的小孩也能使用,就算力气再不济,也可以绞满一格后休息一会,反复十二次之后将弦上满,而奥帕手上那一把,体质嬴弱的法师也能够使用,因为魔动装置免除了肌肉上的负担。

阿尔丰斯看着手里的十字弓,要是这种类型的武器能够投入量产,那么即使还没成年的孩子也将被送上无情的战场,因为它的方便和省力,就算是孩子也能用来杀人,无需和成年士兵进行角力。如果骑兵装备这种武器,无疑可以让填装效率大为提高,只要在马腹上装一个简易木架将弓体固定,一手控马另一手就能上弦。

演习中双方指挥官的感受最大,克拉克建议要是骑兵也进行分批射击而不是一次齐射,那种持续不断受到攻击的滋味让人有种心如火燎的感觉,而卡尔则建议步兵将十字弓像弓箭那样稍微抬高射角,弩矢在空中有一点弧度才能射得更远。因为方阵中的步兵数量远比骑兵多,即使不用直射取准也能形成覆盖性的矢雨,将弩骑逼退到三百码范围外,那样步兵阵就可以将受到的损失减至最低。

这还远远达不到阿尔丰斯想象中的要求,骑兵的数量实在太少了,而且身体活动还受到马匹限制,无法一次过摧毁敌人的防线。两百骑兵,一次齐射充其量也只能放出千枝弩矢,只要对方士兵的心理承受力够强,挨上三次齐射一样可以展开互射反击,要打人,就该在第一拳上让敌人心生畏惧。

第一波射击,无论如何也要获得万矢齐飞的惊人效果。在商业活动中,提高价格可以获利,降低成本同样可以增加利润,可是矢雨的成本怎么降低?骑兵就这么多人,再大量扩充是不可能的事,人却只有两只手,骑术再精的人,双手持弓射击也只能射出十矢而已。

战场如商场,一定会有解决的方法,只是现在想不出罢了。阿尔丰斯握着拳头,心里在进行反复思考。

法师之间一两百人的小规模互斗,什么东西都能弄出来。战阵不同,主要是靠不懂魔法、武技也及不上职业战士的普通士兵决出胜负,魔动十字弓好是好,可不是每一个士兵都会使用魔法,节约力量的十字弓虽然可以大面积普及,但却无法增加矢雨数量,阿尔丰斯即使再心狠手辣,也不会将大量未成年的孩子弄到战场上以获得足够的射击人数。因为战争给孩童造成的伤害,他在沙漠里已经见得太多。听得太多了。

“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卡尔,你去支取四千金币,大伙都到城里乐上一下。”阿尔丰斯对部属的要求虽然严格,但他在休闲娱乐方面绝不会吝啬金钱,赚钱就是用来花的,而不是像瘟疫那个守财奴一样是拿着玩的。

克拉克带着两百人将散落在四处的弩矢回收到一起,这已经成为部队里的不成文规定,无论是不是还能重复使用,都不能留下任何痕迹。

“奥帕,你和韦伯一起陪我到领地上兜个转,受封那么久还没真正看过那些农夫,也该去那边看看了。”阿尔丰斯不想和属下到娱乐场所挥霍消遣,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有这么一小片领地。

十顷地,也就一百五十亩地,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足够供养十五个轻骑兵或者三十个步兵。这块地原本属于杜基教廷的资产,在阿尔丰斯受封骑士头衔的时候教廷捐给了平等骑士团,现在属于他的私人财产。

十多户农户分散在领地各处,忙碌的将小麦从麦穗里打出来。只要收获的粮食一入库,奥古斯都马上开始东征。

阿尔丰斯感慨留给自己的时间太少了,他到这个国家已经七个月,每天里都忙着各种事务,还没有真正领略到轻松的滋味,真不知道是要感谢还是诅咒,本想在僧院那里学点东西之后就去游历四方,完全没想到会拥有今天的地位和权势,武僧入世观念一点点渗入心底,一旦有了羁绊,紧随而来的就是欲罢不能,出世呢?到时候怎么办?手下这帮人无论交给谁都是死路一条,奥帕有着食人魔天生的凶悍,不过也不可避免的带了部族固有的习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要是再有一年时间,就有把握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为天下闻名的无敌雄师,个人战、团体战、野战、夜战甚至海战都参加过,各种各样的人都已经见识过,可在遥远的东方,等待的又将会是什么?战死战场?被教廷暗杀?死于自己人的刀下?还是会凯旋归来,又或者……阿尔丰斯没再继续想下去,太多可能了,不过,无论那种可能,他都得面对。

人生,避无可避的事情数不胜数。

三人慢慢的从领地上放马而行,喜悦在农夫们面上荡漾,半年一次的收获已经保证一家人快快乐乐地坐到餐桌上,慢慢享受团聚的温馨。

“韦伯,你的家人我在东征前会让他们获得自由,东征的名单里没你的名字,你不需要再陪着我们去出生入死,找个地方,和家里人好好过日子吧。”阿尔丰斯头也不回的说着,最好在东征之前解决所有的事情,留下来始终不放心。韦伯不像自己和奥帕一样了无牵挂,家室的牵累会让一个勇敢的男人不敢面对死亡。

“老板……难道我没有用了吗?”韦伯吃惊的看着阿尔丰斯,恐怕他也不敢相信这个年轻人会真正将充满威胁的底牌交回自己手上,这可能是一个圈套,一家人团圆的时候也是灭门的一刻,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阿尔丰斯能下得了这个手。

“唉,你真的把我看得太狠了。愿意去找暗夜那些人就去吧,可能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会成为生死相搏的对手,就像第一次的时候那样,不过我想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机会交手了。”阿尔丰斯微笑看着领地上的佃农,心里却想到了第一次和韦伯交手的情景,要不是兰希的水晶球和凯文的翻译,他有很大的把握刺杀成功。韦伯是个难得的人才,不过如果和自己作对,也将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在哪都一样,在你手下办事和在暗夜那里没有分别,我只不过是一把锋利的刀,谁拿着都可以用来杀人。或许,在这里我还能好过一点,最起码不用再沾手人肉贸易和麻醉品。”韦伯也笑了,他不是在自暴自弃,而是真真正正的看开。

“小时候我妈妈就想和这些农民一样拥有这么几亩可以耕作的土地,将我平平安安的养大,然后看着我娶个媳妇,抱上儿孙。她不想和任何人争夺什么,只想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阿尔丰斯转头对着韦伯,双眼有点湿润,“所以,我认为你应该拥有一个把握自己生命的机会,为了你的儿子和女儿。”

“主人,这在现实是不可能的事,你认为这些人会和你地想法一样?他们收割了一批粮食,片刻的喜悦过后又会想要更多的收获,他们一直在做着富豪的美梦。”奥帕指着那些农夫,笑了起来,“和你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一起白手起家,从无到有,现在反而对那些人的世俗观念有种想嘲笑的感觉,要是他们知道我们的难处,会不会也想着拼命往上爬?”

“我并不奢望所有人会有这个想法,人心的贪婪总是无穷无尽,不过,只要韦伯明白就行了。”阿尔丰斯也不再解释。

“其实我也一直是个贪婪的人,不然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天下父母都是为子女着想,今年我已经三十八岁,人生差不多过半,赚来地钱,只是想让家里人过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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