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以为,饶绮之是畏罪自杀。
但林氏在饶绮之手机里看到一样东西时,她就明白了,她的女儿不是畏罪自杀,其实是,因顾萧而死。
是一篇饶绮之写于死前两小时的笔记:
我生于贵族世家,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要的,不管是什么,所有人都会双手奉上。
我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全世界都围着我转。
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骨相十分柔美的男人,仅一眼就让我整日整夜寝食难安。
也是我倾尽半生,用尽手段也得不到的男人。
他叫顾萧,是一位很厉害的律师。
他待人温和礼貌,为人谦逊,可在法庭上,却字字铮铮,没有半分世人眼中的人情和世俗。
他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缠绕着我,太久太久。
除了在法庭上必要的对峙,他好似对所有事物都不悲不喜,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事物能令他分神,哦,除了,他办公桌上的一个摆件。
他办公室里放着一个精致的摆件,是一个击剑模型,每次我见他的时候,他总是在用白色的绢布擦拭着。
最初,我猜,他喜欢的运动,大概是击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
他喜欢着的,是那个喜欢击剑的女人。
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偷了他的绢布。
我以为他天生矜贵,不喜与人相争。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不喜与人相争,而是,那个能让他斗志彭发的人,还未出现。
我将他捧在掌心,尊为日月星辰,可他待我却如同他遇见的所有人一般,礼貌有分寸,客气又疏离,未曾有半点不同。
很可笑,我曾自负的以为,这样一个冷漠的男人,他待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却不想,出现了那样一个女人,她可以什么都不用做,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需要,轻而易举的就夺走了我的日月星辰。
纵观此生,在遇到他以前,除了脾气有点大,骂过几个人外,我没做过一件坏事。
但后来,我变坏了,我把他心尖上的女人送到了别人的床上。
因为嫉妒和愤恨,我成了那种连我自己都厌恶的人,他一定恨死我了。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于是,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罔顾法律,去犯罪。
到最后,终是沦为了万民唾弃的罪犯。
夜深人静,我时常会想,若是我没有遇到他,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我会不会还是那个众星捧月的天之娇女。
但每次,我都告诉自己,倘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要遇见他。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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